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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现场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4-14  新闻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有关申报研究生: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校字〔2022〕128号)、《关于开展贵州民族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4月4日至7日,对申报政策性审查情况进行了公示,按程序评选活动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现将现场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答辩环节人员

按申报材料计分排名,原则上按拟表彰1:1.5进入答辩环节。

“人文社科及艺体类”按材料计分从高到低安茹钰、柏友恒、郑媛之、杨丽泰、徐小迪、黄永胜进入答辩环节。

“理工类”按材料计分从高到低赵伟、李甜甜、王少凡、周颖、赵英霞、张雨晨、张玉琼进入答辩环节。

进入答辩环节人员未参加答辩,视作放弃本次“学术之星”评选。

二、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

各组参加答辩人员于本组答辩开始前30分钟在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13室集中。

1.“人文社科及艺体类”答辩会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

2.“理工类”答辩会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4:00-17:30

(二)地点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楼第一报告厅

三、答辩流程

(一)答辩候场。根据学科分组,答辩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候场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13室)进行签到。

(二)个人介绍。答辩人员进行本人科研基本情况和代表性成果介绍,时间15分钟以内。

(三)问答与专家点评。成果介绍完成后,回答现场专家提问,分享学术心得,专家进行点评和评分。

(四)答辩完成。

四、答辩要求与材料准备

(一)将答辩PPT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gzmzxszx@163.com。PPT要主要汇报个人标志性和突出成果,可适当介绍个人从事学术研究的事迹与心路历程。

(二)“个人学术事迹”(事迹撰写参照附件模板)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gzmzxszx@163.com。

(三)将个人申报材料政策性审查有效计分项从高到低的支撑材料整理成册为一个PDF文件,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gzmzxszx@163.com。

以上材料活动承办组织将打印送交评审专家,请答辩人员务必认真准备。

 

附件:1.第一届“学术之星”申报材料计分表

     2.“个人学术事迹”材料撰写格式模板及要求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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