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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 09:59: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8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7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审核及发放工作,保障符合条件毕业生应享尽享,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我校全日制2027届普通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二、发放对象

我校2027届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任一困难条件的毕业生:

1.在读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本人或父母双方(单方)持有效《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的毕业生;

3.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

6.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有关说明:一是符合多项困难条件的毕业生,仅可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不得重复、多选;二是一次性求职补贴实行终身单次申领制,学生全学历教育阶段(专科至博士)仅可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三是补贴申领不区分毕业生省内、省外户籍。

三、补助标准

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毕业生,按1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

四、申请发放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0月12日—10月30日)

符合条件毕业生可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贵州人社”APP或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gzrswt.gzsrs.cn)完成注册登录,进入「个人服务—求职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毕业生可在用户中心“我的办件”实时查询审核进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上传佐证材料;校验未通过的毕业生,须按要求上传对应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上传材料模糊、残缺、信息不实,无法核实资格的,须根据系统审核意见及时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申报、未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领资格。

(二)学院初审(10月12日—11月2日)

各学院指定专人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服务—求职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院校初审」模块,对本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申报信息逐一严格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重点审核两项内容:一是申报人是否为我校202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未通过学生的申报类别与上传佐证材料是否真实、一致、有效。审核不合格的,须详细注明驳回原因,通过系统反馈至学生本人,并做好答疑指导工作。

(三)人社部门复核(10月12日—11月4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人社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对我校初审通过的毕业生信息、佐证材料进行最终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同步反馈学校及各学院。

(四)学院公示及材料报送(11月3日—11月4日)

人社部门复核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导出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4日24:00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1.本科毕业生: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公示名单、公示结果、《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5)报送至校招生就业处,电子版备注学院名称发送至邮箱:gmdzjc@163.com;

2.研究生毕业生: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校研工部,电子版备注学院名称发送至邮箱:1069272214@qq.com。

(五)学校公示(11月5日—11月9日)

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全校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园公开区域及学校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人员汇总花名册(加盖学籍公章)统一报送属地人社部门。

(六)资金拨付(12月10日前)

属地人社部门核验公示结果无误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毕业生本人指定账户。

五、重要注意事项

1.全面宣传到位。各学院务必全覆盖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毕业生,畅通咨询渠道、明确专人答疑,精准指导学生完成线上申报,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2.规范申报选项。学生申报选择所属学院时须严格区分学段,本科生选择“XXX学院(本科)”,研究生选择“XXX学院(研究生)”,严禁选错学段导致审核失败。

3.严控申报类别。符合多重困难条件的学生,仅可单选一个类别申报,严禁多类别重复申报。

4.规范账户填报。补贴资金优先拨付至毕业生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账户,社保卡已申领且金融功能正常的,系统自动锁定社保卡账户、不可修改;无社保卡或社保卡失效的,可填报本人名下有效银行卡账户。银行卡挂失、冻结、销户等状态异常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各学院须严格核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杜绝填报错误。社保卡相关问题可咨询政务服务热线12333。

5.落实脱贫家庭全覆盖。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原则上应全部申领,自愿放弃申领的学生,须本人签署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5),留存备案。

6.严格申领频次规定。求职补贴全学历阶段仅可申领一次,专升本、研究生等在上一学历阶段未申领过补贴的毕业生,本次申领须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6)。

7.严肃申报纪律。毕业生虚报、瞒报、冒领补贴的,学校将依法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资金发放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本次求职补贴实行全程线上申报、分级审核、实名核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帮扶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对照政策文件及时间节点,细致开展材料审核、资格核验、政策宣讲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规审核,精准甄别申报人员资格,坚决杜绝违规申报、虚假审核、错报漏报等问题。

所有审核操作全程留痕、实名可追溯,各学院审核人员务必履职尽责,非本院、本学段学生一律不得审核通过。工作开展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最新政策要求,学校将及时另行通知。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超男

联系电话:0851-88923469(招生就业处)

 

附件:

1.《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82号)

2.2027届求职创业补贴学生端操作手册

3.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4.2027届求职创业补贴学校端操作手册

5.自愿放弃求职创业补贴承诺书

6.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专升本、研究生毕业生专用)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6年10月9日

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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