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考核内容为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共10个月(2024年8月-12月,2025年3月-7月)。
2.督导组成员需提交2024-2025学年工作总结给督导组组长,督导组组长负责完成贵州民族大学2024-2025学年校级研究生督导组工作总结。
3.教学督导需填写《2024-2025学年度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表》(附件1),考核表需正反面打印,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前交北校区研究生院103室,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954798242@qq.com。
4.研究生院将对全体研究生教学督导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考核表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