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建设高水平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强化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落实导师岗位责任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校字〔2023〕74号)特开展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22年以来具有导师资格,凡意愿指导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所有导师均需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
2.新增导师需要参加此次招生资格审核。
3.2025年7月前调离学校、退休的校内导师不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如有特殊情况,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办理。
二、审核程序与要求
1.导师本人自愿申请,填写个人申请表提交学院,学院具体实施。
2.各学院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位点适用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和工作方案。招生资格条件应突显科研学术导向,应高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基本条件。
3.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表签字盖章并扫描PDF后报送研究生院107办公室,其他材料留存学院备查。
三、审核结果申诉
导师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学院和研究生院根据导师申诉的情况进行核查后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议并做出最终决议。
联系人:郑庆田,18300863753,751348880@qq.com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