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学校开展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1.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校字〔2023〕74号)规定,各学位点根据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方案和条件指标,遴选条件指标不能低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第三章“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相关规定。
2.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结构及研究生导师队伍现状,本年度重点增加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点导师遴选人员,原则上不进行校外兼职学术学位导师遴选。
3.申请人不能跨一级学科或跨专业类别同时申报导师资格。已具有硕导资格人员转学位点申报成功后,其原有同类型学位点导师资格自行取消。
4.申请人填写《贵州民族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申报表》(分类型,见附件)与证明材料交至申报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点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严格按照遴选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并及时报送材料到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如发现不符合相应学位点遴选条件或不按照规定程序遴选的,将取消相应申请人遴选资格并核减相应学位点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3.所有表中的“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至今。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学院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1份)到研究生院207办公室。联系人:郑庆田,18300863753,751348880@qq.com。
1.6月5日前,各学院提交《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方案》(含遴选条件指标,模版见附件);
2.6月9日前,各学院提交《XX学院推荐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分类型,共4个表格,见附件)。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