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律(法学)专业拟录取考生卢鑫怡(考生编号104595410040258)因职业规划调整,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经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卢鑫怡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若有放弃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顺延拟录取考生如下:
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三)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
001 |
法学院 |
106115502300682 |
杜子璇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19 |
203.00 |
65.35 |
顺延拟录取 |
现将顺延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实名书面材料。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研究生院305室
联系电话:0851-88124402
邮 箱:gzmu_yz@163.com
重要提示:拟录取考生需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能被正式录取,最终是否被录取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拟录取考生若因学籍学历校验、政审等资格审查问题造成录检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