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贵州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授予张福娇等9名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贵州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贵州民族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将授予学位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向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106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doctorgzmd@163.com。
授予人员名单
张福娇、兰英、龙立军、张玥唯、王丽莎、谭景林、黄田、柏友恒、王鹏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