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 16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德育评定及综合测评积分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组织研究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评审推荐,研工部材料审核,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审会议通过,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同意推荐韩国祥、王少帆等15名研究生作为2023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参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意评选韩国祥、吕杨、李爽等43名研究生为2023届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现面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5日。如对以上获奖同学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提交书面反映材料,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地 址:花溪校区研究生院办公室(14-102室)
电 话:0851-83610195
邮 箱:752449008@qq.com
公示名单中,如被举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的获评资格。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1.2023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公示名单(15名)
2.2023届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获评人选公示名单(4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