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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9-26  新闻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疫情防控与学校实际,对2022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在校2020级、2021级研究生及班级(含2019级博士研究生)。推荐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须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本年度获评者),且评选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一名学生不能同时推荐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

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

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德育评定及综合测评积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开展评审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严格执行两级评审(学院初评、学校评审)、两级公示(学院3日、学校5日)制度。

2.各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硕士视为一级学科)择优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各1名和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学校进行择优差额评选推荐。

3.学院评审结束公示3日,对在公示中有争议的学生或集体,要认真核实并给出合理解释。一经发现评选过程存在违规操作或被推荐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被推荐者当年的评优资格。

4.本次评选使用2022年新版表格,成绩单审核等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处理,论文、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年度已获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者,今年若再次参评,其学术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项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915日至2022915日。材料清单、具体要求与相关表格见附件。

5.研究生须对提交的所有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由导师对其学术诚信严格把关,学院负责参评论文查重审核备查,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应抽检。

6.受疫情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电子档材料,网络签批、评审、公示等各种形式做好各项材料提交准备,报送电子档材料至邮箱gzmz_yjsypy@163.com截止时间为2022105日,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7.凡逾期报送或者报送材料不合格影响评审者,视为放弃推荐,责任由学院自负。

联系人:李婷婷,话:1778580129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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