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 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疫情防控与学校实际,对2022年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须结合《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计分实施细则》(《研究生手册(2022版)》)(电子版见附件12)实施;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朝气蓬勃、社会公德意识强,有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热爱学习、刻苦勤奋,有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评选学年全班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科研成果显著,班集体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2. 班级全体党员、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和谐,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努力服务班集体,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班集体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文娱方面成绩突出;全班同学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室和寝室卫生环境好,全班 95%以上同学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电子版见附件8)。
三、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
(一)校级三好、优干的推选: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校级优秀班集体的推选:各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硕士视为一级学科)从有建制(20人以上)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先进班集体中可择优推荐1个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德育评定及综合测评积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开展评审,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严格执行两级评审(学院初评、学校评审)、两级公示(学院3日、学校5日)制度。
2.各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硕士视为一级学科)择优推荐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各1名和校级“先进班集体”1个,学校进行择优差额评选。
3.学院评审结束公示3日,对在公示中有争议的学生或集体,要认真核实并给出合理解释。一经发现评选过程存在违规操作或被推荐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被推荐者当年的评优资格。
4.材料清单、具体要求与相关表格见附件。
5.受疫情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电子档材料,网络签批、评审、公示等各种形式做好各项材料提交准备,报送电子档材料至邮箱gzmz_yjsypy@163.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日,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6.凡逾期报送或者报送材料不合格影响评审者,视为放弃推荐,责任由学院自负。
联系人:李婷婷,电话:1778580129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