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省研究生教育计划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贵州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
2.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贵州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
1.申报对象
各研究生单位在岗人员,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2.申报条件及要求
贵州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旨在加强研究培养机制创新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创新能力方面的立项课题工作。主要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育和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该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
(二)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
1.申报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报条件及要求
主要围绕适应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我省“四新”“四化”,支撑我省“双一流”建设目标及全省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工业产业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领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申报者所在学校、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该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三、申报工作安排
1.各项目申请者请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科专业归属学院;博士生的项目申报工作统一由社会学院负责。
2.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审核及公示。
(1)对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每个硕士学位点各择优推荐3项。
(2)对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博士生申报材料由社会学院按审核得分高低排列推荐。
(3)对贵州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按学院审核得分高低排列推荐。
各学院应对推荐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按时将推荐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版汇总表一份)汇总报送研究生院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形式审核及专家审核,确定并公示拟立项名单。
4.获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8日前完成申报书修改及系统填报,并于11月30日前,将签字版纸质材料A3打印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1.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项目经费按2万元预算(含省资助金额1万元);贵州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项目经费按6万元预算(含省资助金额3万元)。
2.结项指标中应明确包含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的数量和等级。结项者若以研究报告结项,则应明确被厅级及以上政府机关采纳,或获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否则,不予推荐立项。
3.申报者要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各学院要注意工作时间节点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庆田,751348880@qq.com,1830086375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