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管用工部门:
为规范研究生“助管”考核评定工作,充分调动我校全体研究生“助管”积极性,同时配合搞好我校各项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根据《研究生手册(2020版)》的《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计分实施细则》中“评分标准”部分关于“担任助管积分标准”的规定,由助管填写个人考核表后(附件2),交由用工部门,请各用工部门依据研究生工作情况对本部门研究生“助管”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统计表(附件1),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校研究生助管实行备案考核制,考核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各管理服务部门协助完成;
2.考核时间:2021年3月-2021年6月,助管工作需满四个月,不足四个月不得申请考核;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考核等次(优秀比例按所属部门在研工部备案的助管总人数50%评定);
4.考核要求:各部门助管评定工作应由所在管理服务部门负责人主持,评定前应听取助管工作汇报,根据助管实际工作表现和所在部门直接指导老师意见,从严把关,宁缺毋滥,实事求是给出考核等级意见;
5.个人考核表作为参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评优评奖评分依据;考核统计表(附件1)由用工部门于9月23日前交至研究生工作部(14-102室)备案(电子档发送邮箱752449008@qq.com);
6.个别部门经费自理的助管,由工作部门统一开具相应工作证明,并结合在研工部助管实际备案情况,按以上要求申请助管考核。
备注:参与过2020年度秋季学期(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考核过的助管,考核结果可以参评2021年秋季各项评优评奖;本次考核与上学期考核均参与的,两次考核以最高等级评定,不累计加分。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