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我校须在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中更新和完善相关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信息更新和完善工作是在前期已有部分专家信息基础上进行信息更新与完善,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报送方式
参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和《常见问题》(附件4),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79715939@qq.com,并将纸质版送至老校区研究生楼106室(纸质版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校研究生院、学科办、教育评估中心严格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要求审核和汇总后,将我校专家信息报送至教育部系统平台。
三、报送期限及要求
(一)报送期限。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2020年7月8日前完成专家信息报送工作。
(二)推荐入库的专家范围。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工作安排,将会聘请入库专家承担全国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也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因此建议各单位尽量将博导、硕导专家全部上报。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和说明填写。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系统具有自动校验功能,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全校专家信息无法报送。《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表头字段背景色为黄色表示必填项、橙色表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表示选填项;只要专家具有相关信息内容,请尽可能填写完整,比如行政职务、党内职务等字段。兼职导师务必在表格中将所有字段内容填写完整。在填报过程中,对填写要求和说明不清楚的,可向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钟小斌 18302553090
郑庆田 18300863753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3.专家库数据字典
4.常见问题
研究生院 学科办 教育评估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