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传媒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学校领导要求,对2018-2020年省财政下拨我校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1.民族学、社会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4个贵州省区域一流建设学科所在学院要做好2018-2020年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计划,其中包含存量资金及2020年待下拨资金。
2.物理学、系统科学、新闻传播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体育、教育、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8个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点所在学院,应做好2020年下拨新增硕士学位点建设经费的使用计划,每个学位点预计使用10万元。
二、规范资金支出范围
1. 贵州省区域一流学科建设经费应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科研发〔2018〕226号)有关管理规定及5月14日召开的一流学科经费使用推进会会议要求进行支出使用。
2.新增硕士学位点建设经费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各学位点按照2018年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资金支出使用范围。
三、加强资金使用进度管理
1.各项资金在6月30日前要使用完现有资金的50%,9月30日前使用完90%,年底前用完存量。
2.按照绩效管理,建立资金使用进度台账,实行每周一报。各学科及学位点所在学院应于每周五下午5:00前将使用进度及支出情况(含电子版及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751348880@qq.com。联系人:郑庆田,1830086375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学科办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