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系列文件之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以下简称“准则”),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同时指出:准则的核心宗旨是“充分尊重研究生教育规律,着眼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导师会议,认真宣传解读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要确保每一位研究生导师知晓,推动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导师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新时代的育人楷模。
二是要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过程,结合已有制度规范和本学院实际,强化导师遴选、聘任、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让广大导师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要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准则的导师,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全体导师学习及相关落实措施须形成书面材料,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751348880@qq.com.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