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落实研究生资助政策和“三全育人”要求,增强岗位实践育人成效,研究生院将开展2023年春季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
满足下列情况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管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任经济困难学生:
(一)全日制在校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三)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并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聘用程序
1.初次申请
初次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请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春季研究生助管岗位职数表》(附件1)的岗位信息,征得本人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的负责老师,咨询岗位的聘用条件情况,相关负责老师会结合岗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老师联系方式见附件1)。
2.续聘申请
上学期已在相关岗位任助管的研究生,经聘任单位考核合格的,可向聘任单位申请续聘,经聘任单位同意后继续留任,留任者也需办理聘任手续。
3.聘任手续办理
(1)2023年聘任的所有研究生助管均需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2)(原件一份),办理流程为:
导师签字→所在学院签字盖章→聘用单位签字盖章→研究生院签字盖章备案
(2)被聘研究生需在《统计表》(附件3)(原件一份)上进行填写交至聘用部门,各聘用单位完成所有岗位的聘用后汇总,将统计表纸质档加盖部门公章送交研究生院102室备案,作为考核和发放津贴的依据,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zmz_yjsyzg@163.com,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7785801293。
4.招聘截止时间:
本次助管招聘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请各部门研究生助管准时上交相关申请,逾期自动取消本次的招聘岗位,有特殊情况的聘用部门可作相关说明至研究生院102室。
四、日常管理及考核
1.研究生助管岗位按学期设置,聘期为一学期,可连续聘任(注:各部门确定连续聘用的同学需重新填写申请表和统计表,并在审批表上签署聘用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批)。每名研究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助管岗位。
2.研究生助管的考核工作由用工部门负责,岗位津贴由研究生院按照实际上岗时间核发,津贴标准为每生400元/月,两个月发放一次。
3.工作考核合格及未因工作影响学习成绩者,可继续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经聘任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录用。
附件:1.研究生助管岗位职数表
2.岗位申请表及填表要求
3.统计表
4.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