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助管工作部门(学院):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加强研究生创新和自主实践能力,增强研究生管理意识和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2年3月下发的助管岗位招聘通知,按照研工部核定的招聘助管岗位人数,各部门(学院)严格要求每一位助管如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月工作表》(附件1),岗位指导老师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月工作表》由研工部负责收集整理并存档,该材料将作为研究生助管的工作记录,同时作为考核、评优及助管津贴发放的相关依据。
二、填写要求:助管根据所在工作部门每月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撰写工作要点及心得体会,每份表格的工作要点不少于1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600字。
三、提交时间:请各部门在2022年7月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助管月工作表》纸质版报送至花溪校区14号楼研究生院102办公室,新校区报送至行政楼11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2日,逾期不报的不予发放助管津贴。部门经费自理的助管也需提交月工作,逾期不报者不予考核。
附件1:研究生助管月工作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