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1]183号)和财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文件精神,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分春秋季两次发放。为做好2022年春季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请各学院按照“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学生名单(附件1)”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2,3),于2022年4月15日前送交研工部审核。
1.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春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一式两份(皆为原件)、A4纸打印、本人在“签名”一栏处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纸质档时一并提交Excel电子档)。各学院须认真核实是否存在退学、休学、记过以上违纪处分的学生或有固定收入(含五险一金)还在继续申报领取国家资助的研究生。如有此类学生,助学金不予发放。
2.国家助学金拨付到校后由研工部按照程序统一按中国农业银行卡发放给学生本人。本学期卡号有变动的研究生,请到所属的培养学院提交本人签名的银行卡复印件进行修改,负责统计的老师请将卡号有变动的同学的信息描红(电子档),以便研工部进行统计整理。(注:请认真核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春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1,身份证号码(18位)、中国农业银行卡号(19位)、学号必须是“文本”格式,且数据(姓名、证件卡号信息)中间不能用任何符号隔开;请学生本人保管好自己银行卡,便于及时核查助学金到账情况。)
3.各学院不得变相降低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严禁以一人申报,获准后又让多名学生分享的违规做法。研工部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85801293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6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学生名单》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秋季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