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1]51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德育评分及综合测评积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初评和研工部对初评材料审核后,经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评审,11月24日报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共评选出825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其中,邢溦、陈静、杨岚等39名同学获研究生(博士)学业奖学金;李圳雨、朱帅、任传萍等197名同学获一等研究生(硕士)学业奖学金;林露峰、杜雷、郭忱等392名同学获二等研究生(硕士)学业奖学金;李臣英、刘春燕、陈露瑶等197名同学获三等研究生(硕士)学业奖学金。现面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如对以上获奖同学有疑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来访,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地 址:花溪校区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14-102室)
电 话:0851-83610195
邮 箱:752449008@qq.com
公示名单中,如被举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的获奖资格。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