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9]133号,黔财教[2019]2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
博士研究生: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
硕士研究生:2017级、2018级、2019级。
申请参评条件:
详见《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
二、综合测评分计算:
研究生各年级评选中综合测评分评分项目及计算系数按《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实施细则》第五条执行(博二评分项目及系数参照博一)。
计算时间范围:
2016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2018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两学期的成绩计算;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2019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计算,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起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5月30日。
三、评选名额
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依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成立“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拟定评选方案,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案由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结合学校相关规定牵头拟定;评选方案向本院研究生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不对外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选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办。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受理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5日。
3.本学期受疫情影响,部分研究生暂未返校,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手册(2019版)》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评分实施细则要求,对于研究生德育,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活动四项参与评分的支撑材料,申请参评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供支撑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并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方式命名后压缩打包提交给学院积分。若部分支撑材料因存放在学校无法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者,申请参评研究生可作真实性承诺说明,本人签字扫描发给导师签字确认后方参与积分,同时须承诺返校后补齐相关支撑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研究生干部考核说明:鉴于疫情影响,一般按“合格”等次评定;如在疫情期间仍坚持积极配合学院工作和服务同学者,经学院评审小组认定,可按“良好”等次评定。各学院应从严评定“良好”等次,宁缺毋滥,凡被评定为“良好”等次者均应提交详细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研究生干部任职以来未能认真履职,师生反映差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协会研究生干部考核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参照上述规定组织考核并出具校级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材料。
研究生助管,助理辅导员积分说明:2019年6月1日至12月30日(疫情原因,2020春季开学未做助管招聘,不予计算),做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助管,均定于“合格”等次加分,不满4个月者均不予加分。
4. 其他报送材料包括:
(1)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它表格(附件3、4、5)一式一份,须用word文档宋体五号字填写,其中汇总名单和评审表(附件4、5,盖评选单位公章,交时需附电子版)。
(2)评选过程说明、学院公示材料、各专业综合测评表,研究生干部考核备案表(附件6)等须盖评选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1)和(2)材料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办,逾期视为放弃推荐。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后报“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5.经学校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表》(含对应电子版)并报研究生院综合办(附件9,毕业生一式一份(无需签名),非毕业生一式一份(无需签名,待2020年秋季学期返校后填写签名,再提交一份至研工部102备案),各学院务必要求学生认真核对正在使用并有效的农行卡号等基本信息确认、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方案应通告本院全体研究生,方案中计分应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实施细则》规定标准及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积分标准;评选过程中应严格把关,保证推评质量。评选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充分听取广大教师和研究生意见,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推评。对申请参评研究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无故拖欠学费者,各学院要严格审查。
3.对在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3.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成果统计表
4.2020年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名单
5.2020年贵州民族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表
6.2019-2020年度研究生干部考核表
7. 《研究生手册》(2019版)
8.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