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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3-31  新闻来源:  

贵州民族大学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导师职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

    导师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学校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指导研究生的“六导” (导思想、导学习、导科研、导心理、导生活、导人生)工作要求,为保证研究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思考、积极作为。

   二、认真贯彻疫情防控任务要求

    (一)导师应及时将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研究生,严格落实“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的规定。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做好科学防控,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二)导师要与所指导的全部在读研究生建立微信群,与每个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准确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党委,并积极配合学校、疾控部门采取处置措施。应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健康指导和心理疏导。要教育研究生认真鉴别、自觉抵制网络虚假和不良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听信未经证实的消息。正确区分疫情与疫区师生,消减“恐疫”情绪,杜绝“恐鄂”情绪。

    (三)导师积极做好自身防护。全体导师要理性科学看待疫情,通过官方权威途径获取信息和防控知识,避免出入人流集中区域,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所在学院。导师返校及返校后的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四)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在疫情防控期间凡因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疏于管理、拖延推诿、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导师相关责任。

     三、积极做好学业指导

    (一)导师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运用网络通讯或其它方式,为研究生提供学习和研究资料、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远程指导研究生的学业。

     (二)承担研究生课程的导师要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设计,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或学生自学与教师在线答疑等模式。具体要求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与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三)导师应认真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导师应要求研究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外送评审。如确因该疫情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应要求学生写明原因向学院提出申请。具体要求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与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祝各位导师平安健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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